[工人日报]关于加班的这些知识点你了解吗?

  加班

  身在职场 , 难免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 。 加班事关职工合法权益 , 快跟着工人君(ID:grrbwx)一起了解下——

  什么是加班?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 , 经与劳动者协商后 ,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 即为加班 。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劳动法》第41条规定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提示:公司安排加班需与员工协商 , 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 而且加班时间有限制 。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 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 ,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加班工资怎么算?

  平时加班:1.5倍加班费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2倍加班费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法定假日:3倍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提示:索要加班费的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 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其追索加班工资就不受时效限制 。 但如果劳动关系终止 , 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补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 , 应首先安排补休 , 不能补休时 , 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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