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人口普查为啥既“查人”又“查房”?官方回应来了( 七 )

采访人员: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 , 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 , 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 应当予以保密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 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 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 而且 , 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 。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 否则 ,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采访人员: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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