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网站]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董秉惠涉受贿被公诉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董秉惠涉嫌受贿、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 , 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日前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秉惠享有的诉讼权利 ,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董秉惠 , 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董秉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 , 非法侵吞公共财物 , 数额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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