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男子打伤自家伯伯被判拘役三个月

  本报怀化讯

  近日 , 芷江侗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 被告人邓某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某日下午 , 被告人邓某军在爷爷家中吃饭 , 与被害人邓某某(系邓某军伯伯)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 , 后发生撕扯 , 邓某军一气之下将伯伯邓某某打倒在地 。 经鉴定 , 邓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 后二人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法官提醒:打架切莫沾 , 伤人又害己 , 打赢蹲牢房 , 打输要住院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刘健 郭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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