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讨薪“恶招”频出,这些方式会触法

  年关将近 , 为讨薪 , 有人堵路、有人拉横幅、有人扬言“跳楼” 。 如果方式不当 , 触犯法律 , 就有可能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 民警提示 , 讨薪应依法进行 。

  拉横幅、扬言跳楼 , 9人被行拘

  11月1日11时许 , 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广场东路某大楼的A公司发生纠纷 。 该所民警接警后赶到发现 , 现场有40多人正与A公司的管理人员协商劳务报酬问题 。

  经了解 , 这些人员主要来自四川、重庆等地 。 近两、三个月 , 他们陆续来到玉林 , 分5个小组 , 从第二层承包人手中接下了城区几个住宅小区燃气管道铺设工程 。 做了部分工程后 , 他们觉得“划不来”想退出 。 但就已完成工程的报酬 , 双方一直协商不下 。 于是 , 他们来到A公司“讨薪” 。

  民警做起双方的思想工作 , 引导讨薪人员合理合法讨薪 。 下午 , 劳动监察、街道等部门领导到现场调解 , 但因双方分歧太大 , 未达成一致 。

  晚上 , 讨薪人员在少数人的鼓动下 , 不顾民警劝说 , 带着铺盖来到A公司“驻扎” 。 当晚至次日白天 , 杨某、黄某等人在楼顶悬挂起讨薪的红字白布 , 并坐在楼顶外沿栏杆上扬言跳楼 , 以此向A公司施压 。

  接报后 , 玉州区相关部门领导赶到现场研讨解决方案 。 鉴于部分讨薪人员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 2日中午 , 民警果断采取措施 , 将不听劝阻的人员带回派出所作调查 。

  11月3日凌晨 , 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 , 在劳动监察、政法委、公安、街道等部门的协调下 , A公司与讨薪人员再次连夜协商 。 经协商 , 目前已有4个小组的务工人员领到工钱离开玉林;协商不下的 , 已获建议走法律程序 。

  经查 , 杨某、黄某等9人因扰乱单位秩序 , 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或10日的处罚 。

  爬上塔吊讨薪 , 被行拘10日

  11月3日清晨7时20分许 , 市公安局玉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 有人爬到奥园广场蕉岭建筑工地的塔吊上 。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 , 一男子站着一在建楼宇32层楼顶的塔吊上 。

  经了解 , 该男子姓程 , 四川人 , 之前在该工地做外架活 。 因工资问题 , 程某与劳务方产生了矛盾 , 双方在2日协商 , 劳务方将于5日一次性结清程某的3万余元工资 。 但不知何故 , 程某反悔 , 一早就爬上了塔吊 , 要求对方立刻给钱 。

  经民警协调 , 当天10时许 , 劳务方提着3万余元现金来到楼顶 , 但程某却以“钱是假的”为由拒绝下塔 。 10时30分许 , 劳务方将钱打入程某妻子账户后 , 程某才从站了3个小时的塔吊上下来 。

  因扰乱单位秩序 , 程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凡事好商量 , 讨薪须合法

  警方表示 , 讨要自己的血汗钱天经地义 , 但要通过合法的途径 。 警方介绍 , 讨薪最有效的方法包括:自行协商解决、请求第三方调解、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 跳楼讨薪、封门堵路等行为 , 不仅危险 , 而且可能触犯法律、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

  警方同时提醒 ,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 , 有可能触犯刑法 , 受到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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