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跟初恋女友叙旧唠激了 酒驾撞死四人

  她是他的初恋女友 , 为了叙旧 , 他开车接她到饭店吃饭 , 席间二人一共喝了13瓶啤酒 。 酒后他开车送她回家 , 随后发生车祸 , 造成四死二伤 。 在车祸发生前的一瞬间 , 车内的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昨日 , 采访人员通过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解到事情真相 。

  喝了13瓶啤酒后送初恋女友回家

  2019年4月16日下午 , 陈桑(化名)开车接其朋友丽婷(化名)到一家火锅店吃饭 , 二人曾经是初恋情侣关系 , 初中毕业后失去联系 , 2月份刚刚通过微信联系上 。

  在饭店二人共喝了13瓶啤酒 , 喝酒期间他们聊天不太愉快 。 “我俩聊了很多以前同学的事 , 因为有些意见不统一 , 比如我认为谁挺好但他认为不怎么样之类的话 , 他就生气了 。 ”丽婷说 。

  “吃饭期间她说我为人处世不行 , 还说我恶心 , 我也说她朋友挺多我也看不上之类的话 , 反正聊得挺不愉快的 。 ”陈桑被初恋女友一顿埋汰 , 心情非常不爽 。

  喝到晚上7点多 , 丽婷结账完事就上了出租车要走 , 陈桑把她从出租车上拽了下来 , 拉到自己车上 , “我想让她把说我恶心的话说清楚” 。

  车内吵架轿车冲上人行道致四死二伤

  随后 , 陈桑酒后驾车在抚顺市内行驶 , 期间多次超速行驶且不避让行人 。 行驶过程中二人发生争吵 , 丽婷欲下车 , 陈桑不允并猛踩油门 。

  车祸就在这时发生了 , 当晚7时12分许 , 陈桑驾驶的车辆以时速95公里的速度行至体育场东100米处时 , 向右偏行驶入非机动车道 , 并冲向路边人行道 , 撞倒五六个行人 , 最后撞上围栏 , 反弹滑移后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道线上 。

  车祸致使肖某当场死亡 , 樊某、闫某、王某三人被送往医院 , 经抢救无效于案发当日死亡 , 梁某及丽婷二人受伤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 其余人无责任 。 经鉴定 , 陈桑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134毫克/100毫升 。

  到了法庭上俩人开始相互推诿责任

  抚顺市检察院指控陈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陈桑辩称 , “我没有想伤害任何人 , 是因为在车内时丽婷拽我才发生的事故” 。

  陈桑说:“在车上 , 丽婷说要下车 , 我不让 , 随后我开始踩油门加速 , 踩得挺重 , 丽婷看我加速害怕了 , 过来抢我手里的方向盘 , 车一下就失控了 , 撞到东西了 , 当时我不知道撞到什么了 。 我本能地踩了一下刹车 , 气囊也弹出来了 , 车也停下来 。 下车后 , 我看见车停在马路中间 , 附近躺着一个女的不动了 , 马路牙子上还有两个男的 , 马路牙子上的铁栅栏也倒在马路上 , 我才知道撞到人了 。 ”

  丽婷则说她没抢方向盘 , “车开了一段距离之后 , 我因为喝多了难受 , 就跟他说我要下车回家 , 他就加速行驶了 。 我俩在车加速过程没有肢体接触 , 我也没阻止他 , 因为我喝多了啥也不知道 。 事故发生后 , 陈桑很害怕 , 告诉我警察来了就统一口径说车是大头开的 , 但大头这人是他编造出来的 , 当时我想替他隐瞒实情就跟警察也这么说了 。 ”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 , 被告人陈桑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 , 酒后驾车 , 属于严重醉酒 。 而其醉酒后行驶在车辆、行人密集的城市繁华路段上 , 并超速90%多 , 其完全应该并能够认识到其行为的高度危险性 , 但其对可能对他人生命及财产带来的危害持放任态度 , 并最终导致他人四死二伤的严重后果 。 综合其醉酒后状态、行驶速度、肇事地点等 , 足以认定被告人陈桑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但鉴于其是间接故意犯罪 , 与直接故意驾车撞击行人的犯罪相比 , 主观恶性相对不是很深 , 同时考虑其具有坦白情节 , 故对其判处死刑 , 可不立即执行 。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采访人员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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