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造假频发而官员问责乏力,原因何在?(12)

2018年6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明确提出 , 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 ,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 , 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等问题突出 。

为进一步解决前述问题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 , 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等 。

与此同时 , 为了防范拒绝、阻碍统计工作 , 包庇纵容统计违法等行为的发生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对因前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 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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