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档案法修订草案初审 拟将档案开放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

[经济日报]档案法修订草案初审 拟将档案开放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

[经济日报]档案法修订草案初审 拟将档案开放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档案法修订草案今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草案拟扩大档案开放与利用 。

受国务院委托 , 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在对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 , 长期以来档案开放鉴定职责不明晰 , 影响了档案开放进程 , 档案“为民服务”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 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

对此 , 草案拟提高档案开放的效率 , 将档案开放的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 , 并明确档案开放鉴定制度 , 规定:馆藏档案的开放鉴定由国家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鉴定 , 由档案形成或者保管单位负责 , 在移交前完成开放鉴定工作 。

[经济日报]档案法修订草案初审 拟将档案开放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草案将做好档案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 , 规定: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 , 移交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 ,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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