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ST升达实控人起诉原实控人 要求确认撤销授权通知书无效

公告显示 , 海南保和堂及单洋认为 , 江昌政及江山于2018年12月11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 , 《撤销授权通知书》违反了《授权委托书》《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 , 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

公告显示 , 单洋是升达集团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 同时也是海南保和堂工商登记的合法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 单洋为*ST升达现任实控人 , 江昌政为前任实控人 , 江昌政与江山系父子关系 。

#中国网#*ST升达实控人起诉原实控人 要求确认撤销授权通知书无效。江昌政和江山分别持有升达集团53.46%、28.88%的股权 , 为升达集团控股股东 。 2018年11月16日 , 江昌政、江山等相关方与单洋绝对控股的海南保和堂等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 。 2018年12月11日 , 根据约定 , 江昌政、江山向海南保和堂及单洋出具了《授权委托书》 , 授权海南保和堂法定代表人单洋代表江昌政、江山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签署股东会相关文件等 。

2019年8月21日 , 江昌政、江山向单洋送达《撤销授权通知书》 。 江昌政和江山称 , 鉴于保和堂公司及单洋方面已实质性违约 , 依据委托授权的相关法律和《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 , 依法撤销《补充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对单洋的授权 , 撤销授权自本通知书作出之日起生效 。 *ST升达表示 , 若撤销授权生效 , 公司及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变更的可能性 ,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升达集团 。

追溯公告可以发现 , 海南保和堂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以及*ST升达为升达集团提供的违规担保 。 2019年1月21日 , 保和堂公司出具说明 , 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 , 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

#中国网#*ST升达实控人起诉原实控人 要求确认撤销授权通知书无效。然而海南保和堂上述承诺并未如期兑现 。 海南保和堂称 , 公司一直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问题 。 但由于存在不可控因素 , 海南保和堂无法按照约定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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