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不准披麻戴孝”式村规屡现,法治素养该“充值”了

「新京报」“不准披麻戴孝”式村规屡现,法治素养该“充值”了

「新京报」“不准披麻戴孝”式村规屡现 , 法治素养该“充值”了//联盟头条 http://toutiao.caoding.cn/

为了帮村民省钱 , 有些地方可谓绞尽脑汁 。

前不久 , 山西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的一则公告——10月1日起 , 不允许村民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等 , 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 , 引发轩然大波 。

「新京报」“不准披麻戴孝”式村规屡现,法治素养该“充值”了。无独有偶 , 山西清徐县的集义村也发布了类似的村规 , 规定村民婚事宴不超过16个菜 , 无论红白事宴不准发烟 , 白事宴最多4菜一汤 , 不穿孝 , 不抬二龙杠 。 村委会主任称 , 如果违规办席将不给供水 。

公告在网络流传后 , 遭受舆论质疑 。 而两地都做出了回应:已停止执行 , 或者已废止 。

赤邓村的村委主任随后还专门为此道歉 , 称是为了急于刹住歪风邪气 , 措辞不当 。

知错能改 , 善莫大焉 。 而回顾以往 , 之前还有些奇葩村规 , 如规定“复婚不准办酒”、“彩礼超两万元 , 按贩卖妇女或诈骗罪论处”等 。

这无疑值得反思:这些奇葩村规 , 到底是如何“出炉”的?

奇葩规定出现在“村域”的必然

奇葩规定在法理上站不住脚 。

拿禁止披麻戴孝、花圈纸扎来说 , 有个基本逻辑是:没有哪个地方有权禁止个体消费某样合法物品——哪怕跟奢靡消费扯上了边 。

试想 , 如果这条村规的正当性成立 , 那么以制作花圈纸扎为业的人 , 是不是该立即自行失业了?既然是被允许制造的合法商品 , 地方凭什么不允许消费?

此次有相关村干部说:“老百姓挣点钱不容易 , 有时候全送人情了 。 ”这的确也是切中了当地民众的痛点 。

移风易俗 , 拒绝奢靡浪费 , 这几乎是绝大多数奇葩村规的善意初衷 。

但最终都落得个“费心不讨好”的下场 。 究其原因 , 目的合理 , 不代表手段正当 。 好事该怎么做好 , 不仅是一门为政学问 , 更是一场法治修行 。

法治根基不够深 , 背离法治规则的奇葩村规难免冒头 。

奇葩村规的惯性思路

诸如“不准披麻戴孝”之类的苛刻规定 , 抵触法治的地方大致可以归为两类:

一是 , 通过限制一个人的B权利来惩罚这个人的A错误 。

比如 , 赤邓村的公告就规定 , “凡有以上情况 , 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 , 否则 , 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 , 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 。

这就是典型的张冠李戴 , 通过非法剥夺村民的A权益 , 从而威胁、限制村民的B行为 。

换句话说 , 贫困生的评判 , 依据只能是认定贫困的条条款款 , 衡量标准是实际收入水平和家庭具体情况 , 而不是是否披麻戴孝、送花圈纸扎了 。

至于该不该转学、能不能上户 , 依据的是户籍法 , 而不是要看村规民约“脸色” 。

二是 , 以剥夺甲的正当权益做威胁 , 让甲去劝服乙承认错误接受处罚 。

如2009年 , 陕西榆林横山县两教师被强令停课 , 让他们回家阻止亲属向上级反映当地煤矿私挖滥采的问题 , 阻止不了亲属的行为 , 就不能回来上班 。

近年来 , 类似操作时有发生 。 平白受到牵连的亲戚 , 身份大多是教师、公务员等 。 这里面就有非常强烈的“连坐治理”思维 。

在赤邓村的这则公告中 , “连坐治理”的思维也有体现 。 “凡有以上情况 , 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 , 其意就是通过剥夺村民的“参加权”来限制某家的“举办权” 。

这两类常见错误做法 , 无不都是人治思维的遗痼 。

村民自治没问题 , 但自治不等于想怎么治就怎么治 , 必须有着遵规守法的前提 。

「新京报」“不准披麻戴孝”式村规屡现,法治素养该“充值”了。提升基层执政者法治素养是时之所需

制定奇葩村规 , 多是为了移风易俗 。

而在移风易俗上 , 古人早有治理智慧 。

明代思想家周瑛 , 一生做过广德州知州、抚州知府、镇远府知府 , 四川右布政使等 。 他移风易俗的一个绝招就是 , 想要施行什么政令 , 就让地方官员和名门望族带头做 。

周瑛曾有言 , “风俗本善,导之恶亦恶;风俗本恶,导之善亦善 。 ”

总结:一个关键手段——引导;一个关键主体——主政者自己 。

择其善者而从之 , 从他的治理经验中 , 我们也可总结出一些不过时的智慧:移风易俗 , 要的是引导和带领 , 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 。

一纸禁令看似简单直接 , 但未必能达成预期目的 。 搞不好 , 还会应了那句“风俗本善,导之恶亦恶” 。

相比“不准”“不得”“不允许” , 一句无声的“看我如何做” , 或许效果好得多 。

说到底 , 奇葩村规的制定 , 某种程度上 , 反映的还是基层执政者法治思维欠缺这一症结 。

而观诸以往 , 此类奇葩村规屡出不绝 , 也一定程度上说明 , 在基层治理上 , 基层执政者法治素养不足的现象颇为普遍 。

因此 , 为避免类似奇葩村规再次出现 , 引起舆论的“热嘲” 。 也为了真正改善新农村的风貌 , 程序正当地移风易俗 。 提升基层执政者法治素养 , 当下正是时之所需 。

□与归(媒体人)

编辑:狄宣亚 校对:卢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