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网站」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巡视员陈惠港被提起公诉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惠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 ,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巡视员陈惠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被告人陈惠港享有的诉讼权利 , 依法讯问被告人 , 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6年 , 被告人陈惠港在任深圳市交通局副局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务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巡视员等职务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 , 在交通建设拆迁、路政许可、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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