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警惕!在微信群转发血腥视频,他们真被抓了

  不经意地转发到另一个微信群

  殊不知 , 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

  近日 , 广西南宁有3名网友

  就因此摊上大事了

  1 转发血腥视频到微信群

  3人被逮捕

  2019年7月15日 , 南宁的邓某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段视频:一男子近距离使用枪支对着他人头部进行射击 , 内容相当血腥 。

  随后 , 邓某就随手将该视频转发到另一个微信群里 , 该视频又被雷某、施某先后转发到其他的微信群 。

  经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审查认为 , 该视频内容含有暴力、恐怖画面 , 极易引起甚至扭曲观看人群的心理和行为走向 , 影响恶劣 。

  事后 , 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邓某、雷某等三人 。

  2 提醒:这些信息不可任意转发

  据检察官介绍 , 该案件看似是网民一个不经意的转发行为 , 但却反映出当前网民在上网过程中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和违法性 。

  就此 ,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 ,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 面对暴力、血腥及谣言等内容 , 不要乱发、不传播、不宣扬 。

  网民在看到暴力、血腥及谣言等内容后 ,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配合网监部门调查 , 查清源头 , 最大限度防止扩散及其他不良后果的产生 。

  新闻多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 , 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 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小伙伴们都注意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微信群里

  不是什么都能转发 ,

  也不是什么群都能进!

  3 微信发“早安”图片会被盗取个人信息?谣言!

  微信群中

  经常会有网友转发分享

  一些问候、祝福的图片或视频

  不过 , 最近一条“专家提醒”

  让网友不淡定了

  据这条“专家提醒”称:“请不要再传早安、晚安或节庆之类的图片、视频 , 在上海已经有好多人报案!国外的反华势力组建网络军团 , 利用黑客设计精美的图片、视频 , 暗藏钓鱼程序 , 发到网上让大家转 , 窃取个人信息和资料” 。

  有网友看到这样的消息 , 联想到刚过去的国庆、中秋自己发了很多祝福图片 , 难道个人信息已经被扒得皮都不剩了?!

  对此 , 有网警请教了计算机安全业内人士 , 专家称:在图片和视频里嵌入钓鱼程序 , 在技术上并不容易实现 。

  专家表示 , 当我们发送表情、图片和视频时 , 这些文件的后缀大多为.gif、.jpg、.avi等 , 在微信中点击图片会直接放大 , 点击动图和视频会直接播放 。

  如果该文件非上述后缀 , 那么微信则有可能以文件传送的形式或者“浮层”(见下图)来提醒用户 。

  一般情况下 , 恶意链接需“画皮”伪装 。 点开伪装成图片、网址、二维码形式的恶意链接会有“浮层” , 也就是一个透明度较低的对话框 , 提示用户进行下一步操作 。

  所以 , 正常的表情、图片、视频和红包 , 还是其它可能有危险的文件 , 并不难分辨 。

  据悉 , 自2015年起 , 我国的有些地区就出现了类似的谣言 , 随后被添油加醋改编为多个版本 。 当时警方也对此进行了澄清 。

  想要辨别这类谣言并不困难 , 大家可通过网络搜索 , 或向相关权威部门了解情况再进行鉴别 。

  对于正常的交流和沟通 , 大家无须恐慌;只要你养成良好的安全上网习惯:不点击不明链接和文件 , 不随意安装软件 , 不随意打开手机权限 , 就可规避一定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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