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广西南宁3名网友微信转发血腥视频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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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血腥视频到微信群

  3人被逮捕

  2019年7月15日 , 南宁的邓某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段视频:一男子近距离使用枪支对着他人头部进行射击 , 内容相当血腥 。

  随后 , 邓某就随手将该视频转发到另一个微信群里 , 该视频又被雷某、施某先后转发到其他的微信群 。

  经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审查认为 , 该视频内容含有暴力、恐怖画面 , 极易引起甚至扭曲观看人群的心理和行为走向 , 影响恶劣 。

  事后 , 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邓某、雷某等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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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这些信息不可任意转发

  据检察官介绍 , 该案件看似是网民一个不经意的转发行为 , 但却反映出当前网民在上网过程中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和违法性 。

  就此 ,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 ,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 面对暴力、血腥及谣言等内容 , 不要乱发、不传播、不宣扬 。

  网民在看到暴力、血腥及谣言等内容后 ,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配合网监部门调查 , 查清源头 , 最大限度防止扩散及其他不良后果的产生 。

  新闻多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 , 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 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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