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医保扩围中选药品将确保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

  9月24日 , 国家医保局确认并公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下简称“‘4+7’试点”)扩围到全国 。 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 , 参与扩围的25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在上海产生了拟中选的25个试点药品 。 “4+7”试点扩围中选价与扩围地区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 , 平均降幅59% , 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 , 群众减负更为明显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办公室(以下简称“试点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

  试点办负责人表示 , “4+7”试点扩围坚持带量采购 , 将50%~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 , 实现“提质降价” , 并采取各项配套措施确保优先使用 。 从“4+7”试点运行经验来看 , 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占同一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比例大幅度提高 , 试点扩围全面落地后 , 预计将在全国范围内显著提升群众用药质量水平 。

  试点办负责人表示 , 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 , 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 这是试点扩围成败的关键 。

  通过激励约束机制为兑现中选结果保驾护航

  医疗保障部门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 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 并通过支付标准政策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 , 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 , 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 。

  试点办负责人表示 , 医疗保障部门还将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 ,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 , 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 , 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的按“两个允许”的要求 , 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 ,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

  与此同时 ,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 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

  试点办负责人表示 , 卫生健康部门将确保医疗机构不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供应和使用 , 此外 , 还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 制定用药指南 , 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 。 卫生健康部门还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

  保障入选药品的供应和质量

  今年4月1日 , “4+7”试点全面落地实施 , 执行约定采购总量进度好于预期 。 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试点中期评估结果显示 , 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减轻 , 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 , 超过九成的患者赞成试点政策;企业交易成本明显降低 , 25个中选品种的30天回款率达到97% 。

  入选药品价格降低之后 , 如何保障供应和质量呢?试点办负责人回答说 , 试点扩围在“4+7”试点基础上 , 结合各方关切 , 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确保供应:一是允许每个品种多家中标 , 扩大药品供应来源 , 对于中选企业不足3家的品种 , 适当降低约定采购量比例 , 减少供应风险;二是要求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 , 建立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 , 落实生产企业自主选定配送企业 , 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 , 确保供应稳定;三是夯实中选企业的供应保障责任 , 明确中选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 , 并规定中选企业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

  有关部门将督促中选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 严格落实原辅料质量控制 , 严控源头质量风险 , 严格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组织生产 , 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此外 , 还要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链条质量监管 , 提高抽检频次 , 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 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追责力度 。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 刘昶荣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