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天花板漏水房间被淹,楼上拒不认账咋办

  长沙晚报9月19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 谢春年 通讯员 易蕴涵 袁国新) 中秋节后 , 刘奶奶从株洲女儿家回到芙蓉区五里牌社区自己的家中 , 发现主卧室的天花板在滴水 , 床上用品都泡在水里 , 木地板也翘了 。

  “我要求楼上的住户赔偿我的损失 , 可房主居然说是小孩子玩水犯的错 , 他不负责 。 ”刘奶奶说 。 之后她又找了物业公司和社区进行调解 , 对方还是不愿意赔偿损失 。

  “我该怎么办?”眼看着一些有力的证据快要消失了 , 刘奶奶十分着急 。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建议下 , 她来到了长沙公证处在芙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的公证服务窗口 , 没想到还真有了办法:先保全证据 , 再通过调解或起诉让对方承担责任 。

  “楼上漏水 , 楼下被淹 , 侵权责任人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楼下房屋被损的现状很可能不再显现 。 ”公证服务窗口的公证员告诉采访人员 , 居民可通过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 , 以后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 , 手里有公证机构给的证据 , 对方想赖账也赖不了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其公证业务范围包括家事类公证、保全证据类公证、经济类公证、现场监督类公证、涉外公证等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公证事项 。

  名词解释

  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 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 , 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 。 保全证据的种类有:(一)对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保全;(二)对书证的保全;(三)对物证的保全;(四)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五)对现状的保全;(六)对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服务器数据、其他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的保全;(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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