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治熊孩子,只剩好言相劝?老师为何不敢举“戒尺”

  不管 , 怕熊孩子能“上天”;管深了 , 又怕有家长不依不饶——

  有了惩戒权 , 为何老师还不敢举“戒尺”?

  本报采访人员 刘旭

  伤心、纠结、困惑 。 8月26日 , 办理离职手续后 , 35岁的沈阳女教师陈媛在学校班主任工作群里发了一段长长的文字 。 “让我放弃教育的良知 , 我还不如个点读机……”去年12月 , 她因学生花钱雇他人代写作业 , 罚其抄写30遍 , 家长以“变相体罚”为由状告到区教育局 。 学校对她停薪留职 , 并要求她向学生道歉 。

  最近 , 像陈媛这样对管理学生的方式产生疑惑的老师并不鲜见 。

  在大力推行师德考核的背景下 , 老师面对违纪的学生左右为难 , 不管 , 学生会调皮捣蛋、无法无天;管了 , 惩戒不当 , 很可能变为体罚或变相体罚 , 一些家长不依不饶 , 主管部门为了息事宁人会加重处罚 。 这导致许多老师“明哲保身” , 陷入想管不敢管的困境 。

  近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 明确提出教师有教育惩戒权 。 “尚方宝剑”既出 , 新学期 , 老师们是否就敢行使惩戒权?采访人员采访多位老师了解到 , 由于尚无标准边界 , 他们对实施惩戒仍有顾忌 。

  治熊孩子 , 只剩下好言相劝?

  “调皮捣蛋 , 遇上请家长都不管用的 , 我只能好言相劝 。 教书育人 , 现在只剩下教书了 。 ”王傲君说 。

  24年前 , 49岁的辽宁阜新市某小学教师王傲君会为她自己的这段话羞愧 。 那时 , 她觉得老师是份光荣职业 。 她把学生当作自己孩子 , 犯错的 , 她会直接训斥 , 怒其不争 。 生起气来 , 拍打、罚站也是有的 。

  3年前 , 一件事让她心里凉透了 。

  那年 , 她是三年三班的班主任 。 语文课上 , 一名学生不仅辱骂同桌 , 还折断了同桌的铅笔 。 王傲君叫出来批评 , 结果该学生说脏话顶撞她 , 一怒之下 , 她打了学生一下 。 第二天 , 家长带着医院的诊断书 , 说孩子耳朵嗡嗡响 , 要去当地区教育局告她 , 索赔2万元 , 王傲君没同意 。 “当时就是气不过 , 我是为了孩子好 , 不是故意拿孩子撒气 。 ”王傲君说 。

  不认错 , 学校全体教师一整年的绩效工资将会扣发 。 在教育局和学校的双重压力下 , 王傲君带着医药费和水果看望学生 , 她给家长下跪道歉 。 家长仍不依不饶 , 最终王傲君赔偿1.8万元、停薪留职 , 并在学校大会上检讨 。 那之后 , 她生了重病 , 每天喝中药治疗 。

  这件事的影响不仅于此 。

  家长们开始盛传王傲君殴打学生 , 人品有问题 , 甚至有家长鼓动学生说“你敢打我 , 我就告我爸 , 让你赔2万元” 。 同校老师们噤若寒蝉 , 大半年的时间里 , 不敢严格班级管理 。 甚至出现了荒唐事:学生辱骂、殴打老师 , 老师躲到教室外 , 打电话喊家长 。 一些班里出现了“小霸王” , 课堂纪律涣散 , 自习课吵闹 , 连基本的学校卫生都打扫不好 。

  无论什么情况 , 打学生都是不对的 。 但对犯错的老师处罚到什么程度 , 才能既让老师敢惩罚 , 又要有分寸?这引起了这所学校老师们的讨论 。

  但放任也不是办法 。 这件事发生后 , 学校尝试了赏识教育、快乐教育 。 “学生犯了错 , 就罚他在全体同学面前表演节目”“做了一件错事 , 就要罚他做一件好事弥补”“无论孩子多调皮 , 都要先夸奖他 , 让他高兴后再说问题”……采访人员采访的多位老师对此颇有看法 , “犯错跟玩似的 , 明明是奖罚不分 。 老师一直和颜悦色 , 学生哪还有敬畏之心?”

  “既怕惩戒走了样 , 又怕老师不问不管”

  教育惩戒是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 , 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 , 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 , 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 , 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 。 教育惩戒权的使用由来已久 , 从旧时私塾的戒尺可见一斑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 , 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惩戒不是体罚或变相体罚 , 而是包括批评权 , 即批评和制止学生不当的言行举止;警告权 , 要求犯错误学生写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检讨书 , 以保证不再犯错;留校权 , 视情况要求犯错误学生放学后留校 , 反省自身错误;剥夺权 , 视情况取消犯错误学生参加某些集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等权力 。

  为啥合理的惩戒 , 老师也不敢用?因为家长态度也是模棱两可 。

  “我不希望孩子在学校里被老师羞辱或体罚 , 可是也不希望当她犯错时 , 老师不问不管 。 ”家长李阳说 。

  李阳11岁那年因为数学考试马虎大意 , 被班主任用钢笔在左右脸蛋上各画一个“红叉” , 直到小学毕业的很长一段时间 , 都被同学叫做“红叉” 。 现在回想 , 那种耻辱感现在想来还有 。 “我也知道老师是希望我记住做题不要马虎 , 可我却忘了错题 , 只记得羞辱 。 ”

  采访人员采访32位家长了解到 , 所有家长们都没有观点鲜明地支持或反对 , 既支持惩戒 , 又担心罚得太重 。 “当父母也管孩子 , 也知道有的熊孩子犯错不罚 , 只会越来越不守规矩 , 最后就管不了 。 ” “不是不让罚 , 有的老师一罚就走样 , 尤其本身脾气急躁的 , 打孩子、说难听话是常事 , 有可能造成孩子极大的心理阴影 。 ”

  “现实中个别教师体罚学生、缺乏职业道德的事情被舆论放大 , 导致家长对学校不信任 , 教师更加不敢行使惩戒权” , 沈阳市皇姑区某小学教导处主任王育琴说 。 她所在学校的一位小学一年级班主任怕家长“校闹” , 避开摄像头在教室角落里单独批评了学生 。 学生回家后大哭说不清楚 , 结果家长非说老师打了人 。

  让这位老师伤心的是 , 学校、主管部门为了息事宁人加重了处罚 。 最终 , 在没有任何打人证据、诊断书的情况下 , 学校还是处罚了该老师 。

  有了法律保障 , 还应有标准边界

  “惩戒权要用 , 小树苗长歪还要修剪呢 , 何况是人 。 ”从业35年的退休老教师韩舒宁告诉采访人员 , 小学生的“三观”刚形成 , 正是需要敲打和引导的时候 。 教育是为学生今后的社会生活做准备 , 学生有了规则意识 , 才能承担责任、承受挫折 。 大部分的学生批评教育后就会改正 , 需要惩戒的往往是班里一两个打滚撒泼的熊孩子 。

  “有了法律保障 , 还应有施行的标准、边界 。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 , 我国对教育惩戒权有法律保障但没细化 。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学校有权对受教育者实施处分 。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提出 ,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 , 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 “虽然给予了肯定 , 但没有明确提出实施的条件、方式、范围、限度 , 以及滥用的后果和处罚等 。 ”

  给老师一份惩戒权“使用说明书” 。 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教授秦旭芳举例说:“学生上课说话、辱骂同学 , 应该怎么惩戒 , 是罚站 , 还是罚抄写 。 站多久 , 抄多少 , 这些要定下标准 。 有了标准和边界 , 同时保护老师和学生 , 避免一有‘校闹’就重罚老师 , 同时也避免老师为‘明哲保身’只教书不育人 。 ”

  7月9日 ,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 将研究制定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 。

  对当下的惩戒困惑 , 沈阳一中学校长张江建议 , 让家长签协议 , 管不管 , 管到什么程度说到明处 , “学校和家长充分沟通 , 这样家长才会充分信任老师 。 ”(应采访对象要求 , 部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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