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私拉电线涉嫌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报讯 6月2日下午1点多 , 杭州复兴南苑小区 , 4周岁女孩沈某某(化名晓晓)在楼下玩耍 , 不幸触电去世(本报曾连续报道) 。 当时那根带电铁架电压为209伏——而成年人能承受的安全电压低于36伏 。

  昨天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某、张某 , 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提起公诉 。 复兴南苑某住户为给父亲做周年忌日法事 , 联系张某让他搭建用于做法事的简易棚 。 6月1日 , 被告人张某、徐某在小区单元门前空地搭设简易棚 , 使用自制电线连接电灯 , 并固定于简易棚铁架上 。 被告人徐某未经相关管理部门许可 , 私自将电线与单元楼内某设备电源箱相连 。 次日中午13时许 , 被害人沈某某在该大棚附近玩耍 , 在接触大棚立柱时触电倒地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 , 简易大棚钢架漏电 , 漏电原因是由于电源导线的转接头所缠绝缘胶布不紧 , 裸露导线恰好与横档钢管相触 , 导致简易棚金属钢架带电 。

  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徐某、张某私拉电线 , 应当预见到私设的电线线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 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 且未进行安全检查 , 致一人死亡 。 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

  悲剧猝不及防 , 坚强的家属当时捐献了孩子的眼角膜 。 昨天 , 采访人员从邵逸夫医院了解到 , 捐献的眼角膜已让两名小伙重见光明 。 “他们很感激 , 希望能帮忙转达对晓晓家人的感谢和慰问 。 ”  本报采访人员 方力 谢春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