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层妖塔》侵权案只赔5万元太少?主审法官回应( 二 )


《九层妖塔》侵权案只赔5万元太少?主审法官回应

//《九层妖塔》侵权案只赔5万元太少?主审法官回应//[]

电影《九层妖塔》海报 。

  什么是保护作品完整权?为什么赔5万?

  相较于一审判决 , 虽然被告要赔偿的金额已增至5万元 , 但仍有网友觉得太少 。

  对于这样的质疑 , 该案主审法官冯刚9日通过“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刊发的文章进行回应 。

  首先 , 此案中被告侵害的是原著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

  冯刚介绍 , 所谓保护作品完整权 , 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属于著作人身权 。

  “本案的重要前提是被告已经取得了涉案小说《精绝古城》的改编权和摄制权 。 而改编权和摄制权都属于著作财产权 。 ”

  在法律上 , 侵害人身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造成精神损害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侵害财产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 。

  据此 , 冯刚强调 , 本案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的5万元并非经济损失 , 而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显然不可能是对于侵权行为的同态补偿 , 只能是对于精神损害的转换性弥补 。 ”

  他也解释:“本案在已经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和公开赔礼道歉的情况下 , 认为仍然不足以弥补原告的精神损害 , 故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


《九层妖塔》侵权案只赔5万元太少?主审法官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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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天下霸唱

  拍电影还能不能改原著了?

  在《九层妖塔》侵权案中 , 被告虽然取得了小说《精绝古城》的改编权和摄制权 , 但仍不能影响或限制原告对该小说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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