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上海:交通“违法大户”拖欠罚款将被加罚

  动真格!“违法大户”拖欠罚款将被加罚 , 每日收取3%加罚金额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 , 上海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清零除患”攻坚治理行动 , 对逾期未处理、逾期未缴款的当事人 , 开展清零和催告 。 此外 , 上海将于近期采取对逾期15日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加处罚款的措施 。 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提醒 , 广大驾驶员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 及时缴纳罚款 。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事故防范科副处长张丽清表示 , 本次道路交通违法“清零除患”行动 , 围绕企业、个人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逾期未缴款两个维度 , 采取宣传引导、入户走访、路面查处、道口拦截、加处罚款和征信应用等多种手段 , 开展清零和催告 , 改变拖延处理交通违法的陋习 , 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

  行动期间 , 公安部门将对本市有多起违法逾期不处理的车辆信息进行定期梳理 , 全面实施违法催告 , 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强化路面查处 , 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交通违法“大户”拦截检查 。

  “经过梳理 , 我们将组织民警对多起逾期未处理的车主进行上门催告 。 ”张丽清表示 , 同时 , 交警在路上执勤发现多起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 , 如驾驶员是车主本人 , 会要求其当场处理 。

  对于交通违法处罚决定送达后当事人超过15个自然日仍未缴纳罚款的 , 即逾期未缴款的交通违法人员 , 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执行逾期加处罚款措施 , 按照规定加处罚款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这条规定 , 上海将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 , 根据处罚决定书上的处罚金额 , 每日3%收取加处罚款 , 加处罚款不超过处罚金额本身 。

  此外 , 对一年内有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 上海公安部门将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 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对于违法车辆属于本市企业名下的 , 公安机关将组织警力深入企业 , 督促违法当事人于10日内完成交通违法处理及缴纳罚款工作 。 对在规定期限内 , 对企业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 对违法车辆属于个人名下的 , 公安机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上门催告” , 现场引导当事人使用“上海交警”APP、“交管12123”APP等完成违法处理和缴款 。

  为了避免驾驶员集中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 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表示 , 驾驶员可通过注册“12123”APP 、“上海交警”APP , 实时查询本人或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 , 对逾期未处理的及时处理 , 处罚后逾期未缴款的立即缴款 。 “随申办市民云”、“上海交警”APP、“交管12123”APP、云闪付和工行网银等也提供网上缴款服务 。 需要现金缴款的 , 可前往全市各工商银行网点ATM机缴款 。

  通讯员 焦帆 新民晚报采访人员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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