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大爷被狗“撞翻”住院,律师:两只狗主人应负赔偿责任( 四 )

针对此类狗伤人事件中责任划分与认定问题 ,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采访人员咨询了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 。

朱界平介绍 ,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至第八十条规定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由于本案件损害的发生是由两只狗的共同行为所导致的 , 因此两只狗的饲养人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针对伤者家属所提出的 , 目前案件中涉及赔偿顺序的相关问题 , 是应该先由伤者家人垫付治疗后追究狗主人责任并赔偿 , 还是应当由狗主人直接承担并支付治疗费?朱律师介绍 , 这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 若解决不了 , 可走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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