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中国稳健前行】中国民主道路的四条经验( 九 )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我们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 和西方的宪政不一样 。 西方宪政的要义是宪法司法化 。 而历史事实表明 , 一个国家从宪法到法律 , 从法律再到社会现实 , 要走过漫长而艰难的历程 。

拿美国来说吧 , 美国独立建国80多年以后 , 美国宪法才确认了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即“人人平等” , 从美国宪法最后转化为美国各州的法律 , 几乎经过了200年的历程 。 中国的宪法要最终落实到每一部法律 , 再从法律转化为社会现实 , 其中遵循的逻辑是:人民权利的实现一定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 而得到逐渐地扩大 , 而不能人为地采用超速的办法 , 不能用理想化来代替现实 。

西方的权利观 , 认为权利是先验 , 甚至是与生俱来的 , 即所谓“天赋人权”;或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 , 法定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 但西方政治发展的经验证明 , 权利的实现是长期的社会进程 , 宪法和法律的确立仅仅是权利的起点而非终点 , 宪法和法律本身就是一部权利实现的历史 。 许多发展中国家遭遇了“民主失败” , 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民权利的扩大超过了政治制度和体制的承载能力 , 造成了“权利超速”现象 , 进而导致政治体系的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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