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事故车当新车卖!车主1个操作 4S店退车再赔2倍车款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事故车当新车卖!浙江车主一个操作 , 4S店退车再赔2倍购车款!)

  欢天喜地地去买车 ,

  结果买到的却是一辆事故车 ,

  换做你如何维权?

  宁波车主的一番操作 ,

  不但退了车 ,

  还得到了两倍购车款的赔偿款!

  “如果不是在续保时发现 , 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呢!”尽管过去了一年多 , 但50岁的俞先生依然对经历的“购车陷阱”难以释怀 , “4S店怎么能这么坑人呢?”

  原来 , 2018年2月份 , 俞先生从宁波江北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小型普通轿车 , 在与销售人员接洽后 , 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 。 俞先生依约向4S店支付了定金及购车款 , 并缴纳了车辆保险费及车辆购置税等 , 喜提“新车”开上路了 。

  可是 , 今年1月 , 俞先生在给车辆续保时 , 却发现该车在购买前竟然发生过事故 , 出过险 , 有出险记录 。 经保险公司查询 , 他得知这辆车在他购买前曾发生过刮擦 , 并进行过维修 。

  俞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 , 多次找4S店沟通 , 但4S店负责人表示 , 这是店里员工张某在将该车开出库存地点时发生的刮擦 , 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 , 自行将车开到其他地方进行了维修 , 因此4S店对该车的维修记录并不知情 , 并不存在欺诈 。 双方因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俞先生便诉至江北法院 。

  俞先生认为 , 4S店销售新车 , 却隐瞒该车辆为旧车且发生过事故的事实 , 未告知消费者 , 具有欺诈故意 , 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承担赔偿责任 。 要求退还购车款7万余元 , 并支付三倍的赔偿金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虽然从事故车损、维修金额等情况来看 , 事故较为轻微 , 但从消费者普遍的消费心理来看 , 如果获知车辆曾出过险 , 显然不可能按照原价购买 , 或者会选择其他同型号的车辆 。 4S店未告知车辆出险的真实状况 , 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 致使原告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而接受了被告交付的车辆 。 最终经法院调解 , 俞先生退还车辆 , 4S店将购车款全额退还 , 并另支付俞先生两倍的购车款共计14万余元 。

「宁波晚报」事故车当新车卖!车主1个操作 4S店退车再赔2倍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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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 , 类似4S店将事故车当新车卖的事情并不鲜见 , 在2018年1月 , 市民林女士从江北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 , 在使用过程中 , 林女士发现该车车窗明显有裂痕 , 车后尾灯存在粘补痕迹 , 车辆前后部位均存在喷漆的情况 。 与此同时 , 车内后排座椅下居然还有一张临时保单 , 经保险公司查询 , 得知该车曾发生过交通事故并进行过维修 。 林女士诉至江北法院 , 经调解 , 林女士退还车辆 , 4S店将购车款全额返还 , 并另支付林女士补偿款10万元 。

  法官提醒

  为切实保护汽车消费者的权益 , 营造汽车消费良好环境 , 减少类似纠纷 , 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和消费心理出发 , 4S店对于可能影响到一般消费者的消费选择的信息亦应予以告知 , 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 维护汽车4S店及品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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