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开车嗜睡酿事故,一查司机竟是“药驾”

  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采访人员 梅建明 通讯员 张爱国)8月26日上午8时许,在南京江宁区天印大道文靖路路口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货车偏离路线后,撞在了路旁的花坛上 。 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在处理中核实发现,事故原因竟然是当事人吃药后打瞌睡,因“药驾”而导致 。

  据介绍,姚某是一名轻型货车驾驶员,因夜间受凉导致呼吸道感染,感冒咳嗽全都找上了他 。 为了减轻自己的不适,姚某自己去药店购买了常用感冒药和止咳药,服用前也并未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 事发当天,姚某出门前吃了药,照常驾驶轻货去送货 。

  当驾驶货车行驶至天印大道文靖路路口时,姚某因不停产生的困倦感连续打呵欠,一个不注意猛踩了一脚油门,货车撞到了隔离花坛上 。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姚某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却显示0mg/100ml 。 民警观察姚某的身体状态,并在随后的询问中得知,对方开车前服用了感冒药和止咳药,此类药物服用后可抑制大脑皮层兴奋度,服用后会出现困倦、嗜睡、注意力分散、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事故 。 但姚某并不知自己开车吃感冒药有如此大的危险,表示自己记住了教训,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 。

  交警提醒:虽然吃药开车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但吃了某些药物后也不能开车,否则会和酒驾一样危险 。 一般情况下,对驾车有影响的药物应服用后休息6小时再开车 。 司机生病吃药要听从医生嘱咐,或者按说明书服用,不要擅自吃一些影响神经系统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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