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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岁的她在英国读完硕士回到杭州,跟房地产老总的儿子闪婚 。 婚后公公大手一挥,给小两口买下杭州城北一套别墅,1200万房款一笔付清 。

  三年后,她提出离婚 。 公公说,当初是客气才写你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这个房款就算借款,你是要还的 。

  8月25日,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等联合办了一个研讨会,主题是“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的认定”,会上对这个案例展开热议 。

  美女海归闪婚,公公买别墅登记在小夫妻名下

  杭州姑娘黄娜(化名)2015年6月从英国硕士毕业回来 。 在杭城某知名地产公司工作,收入可观,家境也不错,在杭州有车有房 。

  同年9月,经人介绍黄娜认识了实力雄厚的房地产老板的儿子罗晓华(化名) 。 那时,罗晓华刚离婚 。 罗晓华对黄娜很好,两人闪婚 。

  2016年9月,公公罗老板在杭州城北买下一套别墅,1200万房款一次性付清,并登记在黄娜与罗晓华双方名下 。

  2016年12月,黄娜生下一女,之后辞职,在家做起了全职妈妈 。

  豪宅里的日子别人看不到也说不清,总之,2018年8月,黄娜提出离婚 。 她说受不了男人的冷暴力 。

  这边的离婚官司,因为男方坚决不肯离,被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驳回黄娜的离婚诉讼 。

  而另一边,一个借贷官司于今年2月到了法院 。

  原告是公公罗老板,被告是罗晓华和黄娜,公公的诉请是要求小两口归还1200万房款的借款 。

  一审法院判决,1200万由小两口全额返还

  罗老板向法庭递交了一份借款确认书,是罗老板和罗晓华签订的,时间是2018年8月31日,也就是黄娜起诉离婚的那个月 。 载明,儿子罗晓华向父亲借款1200万元,归还日期是9月1日,也即是借款确认书签订的次日就是还款日 。

  黄娜说,从始至终,她一直认为,这套房子就是罗老板对他们婚后的赠与,她从未听说过借钱一说 。 她说她是杭州人,罗晓华一家是桐庐人 。 在她怀孕期间,公公罗老板说以后要让孩子在杭州读书,所以替小夫妻在杭州买房 。

  黄娜偷偷录了一段视频,是公公得知她要离婚后的怒斥,“房子是我买的,当时我是客气才写你的名字,你想分一半的财产你做梦,我要先去起诉你……孩子你要你带走,钱一分别想要!”

  一审法院认为: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就是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 。 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 。 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成家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此亦为敬老之应有道义 。 至于事后父母是否要求子女偿还,系父母行使自己债权或放弃债权的范畴,与债权本身的客观存在无关 。

  因此判决借款成立,因为罗晓华和黄娜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由两人共同归还 。 也就是说如果黄娜离婚,她可能要背负几百万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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