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甘肃首阳镇一官员拆借扶贫资金被判刑

  女镇长拆借扶贫资金被判刑

  兰州晚报讯甘肃正处在脱贫攻坚最要紧的时刻 , 可就在这节骨眼儿上 , 依然有乡镇干部紧盯“扶贫资金” , 随时准备顺手牵羊 , 塞进自己的腰包 。 8月26日 , 甘肃省检察院公布一起挪用公款案件详情 。

  老同学的“口头约定”

  石金凤 , 女 , 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曾任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主任科员兼任该镇石家磨村党支部书记 , 2018年4月25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

  刚上任时间不长的女镇长 , 如何打起了“扶贫资金”的歪主意?2015年年中 , 时任陇西县首阳镇董家堡村村委会主任的郑天华(化名) , 得知有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的精准扶贫贷款指标 , 很多企业已经开始积极争取 , 只有石家磨村和王家磨村还没有意向企业 , 他把这事告诉了他的三哥郑天宝(化名)(时任陇西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 郑天宝想到了关系还不错的老同学石金凤正好是石家磨村的党支部书记 。 见面后 , 两人一拍即合 , 约定由郑天宝负责为合作社联系落实带动型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 石金凤负责对接农户 , 主要给石家磨村的43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做动员 。

  石金凤先是给石家磨村配齐了6个社长 , 并把镇上的包社干部和社长分组分别对接农户 , 第一天对接时各个农户都想贷精准扶贫发展型的贷款 , 可是一听郑天宝 , 都不愿意对接 , 因为郑天宝有犯罪前科 。 石金凤私自给这十几个干部承诺“等贷款下来了给你们每人5万元使用……”有几个村干部急需用钱 , 便几天几夜不停地给农户做工作 , 最终完成石家磨村的精准扶贫带动型贷款任务 。

  2015年9月至10月 , 在石金凤的组织协调帮助下 , 首阳镇石家磨村的43户农户与合作社、镇政府、石家磨村村委会签订四方《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协议》 , 约定农户同意合作社使用其贷款5万元 , 合作社以每年不低于信贷额度8%的标准向农户分红 。

  办理精准扶贫带动型贷款需要房产抵押和工作担保 , 为了能顺利办下贷款 , 石金凤不仅做了工作担保 , 还把房产证提供给他们公司做抵押 。 但是没想到 , 石金凤房产评估下来只有150万 , 还未达到抵押资产要求的300万 。 于是 , 石金凤经人介绍 , 找到愿意出借“合格”房产证的马琳(化名) , 但马琳提出:“贷款下来后要借30万元使用 。 ”石金凤答应了 。

  助力扶贫贷款实则另有打算

  表面上看来 , 石金凤在努力为大家牵线搭桥做好事 , 实则她也打了小算盘 , 想在贷款到手后 , 先借用100万还账 。 等到精准扶贫带动型贷款下来后 ,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这个“香饽饽” , 石金凤要100万 , 马琳要30万 , 还有那些眼巴巴等着5万元兑现的个别村干部……最终 , 石金凤没有得到想要的100万 , 她只拿到30万元偿还了购买商铺时向他人的借款 。 随后 , 石金凤被组织带走 。

  该案被监察机关立案 , 调查终结后 , 移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 , 石金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担任首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该镇石家磨村联系领导和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 , 在联系落实陇西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贷精准扶贫带动型贷款过程中 , 挪用精准扶贫带动型专项型贷款3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 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 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

  2019年3月13日 , 陇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石金凤犯挪用公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缓刑三年 。 被告人石金凤不服 , 提出上诉 , 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采访人员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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