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兴安“最牛”司机挨查了!无证驾驶二手报废车,还有33条违章记录未处理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通讯员蒋琦莉 采访人员秦丽云)8月23日,司机何某交纳了罚款3000元,为自己之前的违法行为“买单” 。 一周之前的8月16日,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指挥中心查缉布控系统报警,成功查获一辆报废嫌疑车 。 经调查,该车驾驶员何某不仅无证驾驶二手报废车,其违章记录还多达33条,堪称兴安“最牛”司机 。

  16日上午9时27分许,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系统报警:发现一辆报废嫌疑车 。 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正在路面执勤的民警进行拦截 。 9时32分许,执勤民警成功将车牌号码为桂CXXXX6的报废嫌疑车拦截 。

  车辆拦停后,民警随即依法要求该车驾驶员何某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但何某迟迟拿不出证件 。 经民警查询,驾驶员何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车辆已经涉嫌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 经进一步查询,民警还发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情况,何某除了涉嫌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车外,竟还有着30多条违法记录未处理 。

  据了解,何某驾驶的车辆系其于2017年在外地花几万块钱买的二手车 。 回到兴安后,他就一直偷偷摸摸的开车,以为不会被发现 。 没想到,当日他在去接妻子的路上被民警拦截了 。 因之前并未接受过正规的交通安全教育的学习,对于是否违章也没有清晰的概念,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他根本无法分辨和知晓 。

  针对何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如下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处罚1500元,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处罚1500元,合并处罚3000元 。

  兴安交警温馨提示:报废车本身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开报废车更是危险 。 何某的行为不仅自己需要担负相应的责任,还有可能危害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如果您家有报废车,切勿报侥幸心理,罔顾道路交通安全,驾驶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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