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微商”网上卖香烟 非法经营被判8个月

  新华社消息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件 , 被告人林某通过微信转发香烟信息进行贩卖 , 构成非法经营罪 , 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一万元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 , 被告人林某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 , 将陈某(另案处理)发布的销售香烟信息加价后通过微信进行转发 , 并将买家的购烟信息及购烟款发送给陈某 , 由陈某直接发货给买家 。 林某按上述方式共转款73583元给陈某 , 获利7000余元 。 2018年8月15日 , 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林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 。 但林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情节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该案审理法官提醒 , 互联网带来了新商机 , 若经营的物品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 则应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 。 无论是哪一种经营平台 , 都不能逾越法律法规的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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