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醉驾致对方一家三口2死1伤,不具备羁押条件已取保候审( 三 )

因犯罪嫌疑人于某平已怀孕 , 不具备羁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 8月20日 ,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变更强制措施 , 依法对于某平取保候审 。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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