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白领猥亵3女子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白天文质彬彬 , 晚上人面兽心 。 近日 , 胶州市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外企白领猥亵女子案件 , 这名男子白天有着体面的工作 , 但因生活不如意 , 晚上常常借酒浇愁 , 专门尾随身穿制服、黑丝袜的女性 , 伺机实施猥亵行为 , 最终被抓获 。 男子因犯强制猥亵罪 ,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生活不顺迷上喝酒

  他叫林宏(化名) , 案发时刚到而立之年 。 回顾他的前三十年 , 可谓是一帆风顺:按部就班地一路上到大学 , 毕业后进入一家外资公司工作 , 然后就是恋爱结婚 , 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 林宏也挺满意 , 只是偶尔会因家庭琐事和妻子争吵 , 争吵次数多了 , 他就有些受不了了 。

  2015年夏天的一个傍晚 , 因为一件琐事 , 林宏又和妻子吵了起来 。 一赌气 , 林宏甩门而去 。 他跑到一个啤酒屋 , 本想喝几杯扎啤消消火 , 不知不觉中就喝多了 。 怎么回的家 , 林宏不知道 。 虽然宿醉的感觉不好受 , 但林宏还是迷恋上了那种轻飘飘、肆无忌惮的感觉 。 从那以后 , 每次和妻子发生争执 , 或遇到不顺心的事 , 林宏总是要出去喝上两杯 。

  尾随妇女强制猥亵

  2015年10月的一天晚上 , 林宏照例喝了点儿酒 , 骑着电动车在大街上转悠 。 转到一家珠宝店门前时 , 正逢店铺下班 , 许多穿着制服、黑丝袜的女店员纷纷出门回家 。 林宏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感 。 他锁定一名年轻的女店员尾随到对方家楼下 。 看到女店员一个人进入楼道后 , 林宏突然从后面冲出 , 抱住她强行猥亵 。 女店员吓了一跳 , 一边反抗一边大声呼叫 。

  林宏捂住对方的嘴 , 强调自己“只劫色不劫财” , 让她把丝袜脱下来 。 被吓坏了的女店员颤抖着说自己没穿丝袜 , 林宏摸了一下 , 发现她确实没穿丝袜 , 兴奋感立刻没了 , 就松开了她 。 离开前林宏威胁道:“我手里有刀子 , 别吆喝 , 不准追!”随后将电动车钥匙握在手里 , 向对方虚晃一下 , 拔腿就跑 。

  第一次作案后 , 林宏一连好几天都提心吊胆 , 就怕那个女店员报警 , 可是后来没有任何异样发生 。 此后林宏更加肆无忌惮 , 连续几次在晚上骑电动车尾随穿丝袜的女性 , 待其进入楼道后 , 趁其不备上前猥亵对方 , 随后立即离开 。 很快 , 林宏就被缉拿归案 。 经查明 , 2015年10月份 , 林宏采取上述方法 , 先后对3名女子实施猥亵 , 被害女子年龄在20岁至30岁不等 。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随后 , 胶州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 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 林宏犯强制猥亵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检察官介绍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 , 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的 ,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此外 , 在《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 , 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由“妇女”改为“他人”——男性 , 也可以作为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对象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很多男性犯罪嫌疑人对女性“丝袜”“制服”等情有独钟 , 据心理专家分析 , 这是“恋物癖”的一种表现 。 恋物癖患者在作案前常常焦虑不安 , 但得手后心理得到了满足 , 常常会有罪恶感 , 其形成原因很复杂 , 或与个人经历以及家庭和社会压力有关 。 心理专家提醒 , 出现类似症状需要进行心理治疗 。

  防“狼”手册请收好

  第一招:警觉

  女性夜间出门尽量有人陪伴 , 尽量不要在夜间独自到偏僻处 。 最好走有灯光或者监控的大路 , 避免走背街小巷或小路 。 在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 以及在商场试衣间或公共厕所时 , 也要时刻警惕 , 防止被“狼”骚扰 , 尤其是防止偷拍以及“咸猪手”等不法行为 。

  第二招:自救

  当女性在公共区域遇到“色狼” , 可大声呼喊 , 引起周围行人的注意 , 并及时报警求助 。 在夜间或偏僻处 , 遇到不法分子欲行不轨时 , 应努力镇定与嫌疑人周旋 , 手机设置紧急键 , 尽量拖延时间 , 稳定对方情绪 , 不要激怒对方 , 寻找机会呼救或逃脱 。

  第三招:取证

  遭遇侵害后要在第一时间报案 。 一定要保留极力反抗时对方留下的痕迹 , 积极向警方提供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 协助警方尽快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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