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承诺书 不用交原件

  本报讯 (首席采访人员 曹刚 通讯员 潘洁沣)昨天下午2时,上海一家海运公司的海务经理徐鹏鸿来到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递上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时,工作人员主动告知,上海海事局已启动“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经办人签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可不提交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

  “新制度十分人性化,以后办事方便多了 。 ”徐鹏鸿笑言,看似只是少提交部分原件,实际上为船公司节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到公司申领营业执照原件,流程比较繁琐;若办理其他业务,可能还需提供船舶检验证书和施工作业资质认证等,领取原件的难度更大 。 ”

  司法部日前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减证便民” 。 上海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实施新制度的唯一试点单位,昨天实现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首次受理 。 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副主任王婕丽介绍:“试点共涉及54项海事业务、38种证明事项,这是上海海事局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实举措,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提升人民满意度的务实之举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