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补录河南退档考生,离公平更近还是更远了?

  文/敬一山

  近期波澜起伏的北京大学“退档门”事件 , 于8月11日以一个神转折结尾:北京大学承认之前退档程序不合规 , 将补录被退档的两位考生 。 这两位考生的分数是542分和536分 , 比通常录取的学生低了100多分 。

  要完整理解这件事的矛盾冲突所在 , 需要简单梳理事件的经过和争议点 。 北大在河南的这次招录是执行“国家专项计划” , 简单说就是照顾贫困地区的“特招” , 可以比正常招录的分数低一些 。 而这一次的矛盾爆发的根源就在于 , “分数低一些”到底可以低到什么程度?

  今年专项计划是在河南省招录八名学生 , 第六名是667分 , 但是没想到第七名和第八名有“断崖式”下跌 , 足足低了100多分 。 这个分数通常只能读个普通本科 , 要进北大有些天方夜谭 。 北大招生办显然也是看这个分数实在太过低于预期 , 于是以“考生入校后极有可能因完不成学业被退学”为由退档 。 可没想到河南省招生办不予“配合” , 连续两次重新提档交给北大 , 于是有了北大三次退档的戏码 。

  “考生可能完不成学业”的退档理由 , 显然是有些自大和荒谬的 , 这也是北大一开始就陷入难以自辩境地的重要原因 。 但北大的“苦衷”在于 , 尽管谁都知道这个分数低得有些离谱 , 但是在制度上 , 偏偏没有给北大留下根据分数自主决定的空间 。 只要学生超过一本线 , 北大就只能顺位录取第一志愿的前八名 , 不管这个七名八名离北大预期差得有多远 。

  北大原本想到的变通手法 , 是将第一志愿分数过低的两位同学退档 , 补录第二志愿两位671分的 。 在北大看来这样的变通“合情合理” , 没有减少河南地区的招生总数 , 又坚持了按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 。 可不知是什么地方出了意外 , 他们和河南省招办的退档“交锋”被披露 , 事件成为舆论焦点 , 本来只是双方的招录协商 , 变成了舆论的公开审视 。 于是他们的权宜之计 , 就被质疑违背了程序正义 。

  如果以程序正义为唯一标准 , 那北大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规的 。 可按照实体正义来看 , 问题好像又不是那么简单 。 不妨让我们直接来个二选一——录取第一志愿542分和536分的考生 , 和录取第二志愿两位671分的考生 , 哪一种更靠近公平呢?他们都是河南考生 , 那两位低分考生更像是本来就准备复读 , 所以干脆冒险填北大赌赌运气 , 而那两位高分考生则是深思熟虑之后 , 对北大抱着更大的希望 。

  有人认为 , 即便“专项计划”规则是有问题的 , 在规则没有变之前 , 也只能遵守 , 而不能擅自破坏 。 这道理好像是对的 , 可其实回避了个案所面临的急迫问题 , 即在规则可能出现BUG的情形下 , 是否允许高校以招生自主权的名义去修补它;看着有瑕疵的规则 , 支持反常的招录 , 真的就是最合理的做法吗?因此 , 问题的关键就变成:要不要给高校自主权留下更多空间?

  而更进一步的争议点还在于 , 对于招生公平到底该怎么理解 。 北大这次更像是在坚持按分数排名的公平 , 而以捍卫程序正义为名批北大的人 , 实际上是认为那种适当照顾特定群体的“专项计划”是公平的 。 这个矛盾 , 实际上是中外大学都面临的困境 , 是按照绝对的分数排名 , 还是要考虑更多社会因素 , 来对招录进行人为的干预 。 在这个问题上 , 人们可能无法取得完全的一致 , 当然世上也没有绝对的公平 , 我们能探讨的只是怎么做能离公平更近一些 。

  现在当事的四位学生都被录取 , 事件有了个中国式的大团圆结局 。 但此刻我们还是应该多问一问 , 如此处理到底是离公平更近还是更远 , 我们是该发挥更多“专项计划”来均衡教育资源 , 还是应该更多尊重高校的自主权?就此而言 , 看到北大面临的尴尬 , 看到教育公平面临的深层困境 , 比简单批判下北大的傲慢 , 有价值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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