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伏贴伤童事件:给亲戚朋友贴药贴算不算非法行医?( 三 )

  散伙后,考取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王聪,因没有别的手艺,选择在家行医。通过此前在卫生室积累的进药渠道,他直接与一些医药代理联系。“在农村,基层医生在家里行医是个普遍现象。”王聪说。

  2017年,他在家里给患者看病,并卖感冒药,“卖药就几十块钱,被罚款3000元。”王聪说,前两次“非法行医”都是如此,在家给上门的患者打针输液和卖药,当时都被处罚了。

  按照刑法中“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即判非法行医罪”,王聪前3次“非法行医”为何没有入刑?

  张红升解释,王聪2017年第三次非法行医赶上了2016年有关司法解释的修订,因此只面临行政罚款,而没有入刑。

  如今,当了40多年医生的王聪实在不敢想象,这次“意外事故”被认定为第四次非法行医,甚至可能会被判刑。不堪精神压力的王聪因肾癌复发,被家人送进医院。

  据刑法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一般指行政违法,非法行医罪是刑事违法。”张红升说。

  “此案涉及行政法和刑法的衔接。如果不构成非法行医罪,王聪将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构成非法行医罪,那么管理权就会移交给公安机关。”李常华称,王聪可对判定结果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复议和诉讼。

  “非法行医”离“非法行医罪”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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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王聪想不通的是,这起“意外事故”中,他的贴敷行为是否算“行医”“诊疗”。赣榆区对其涉嫌非法行医的判定理由是,他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提是否将他当成医生?“我的角色不是医生,只是一个想给孩子谋福利的老人”。

  张红升认为,行政法上的证明要求比刑法上要低,王聪的行为确实涉嫌行政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但是否涉嫌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罪,有待讨论。

  对于是否涉嫌非法行医罪,有几个关键因素值得关注。比如,非法行医罪是职业犯,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具备职业性、反复持续性,是否属于偶然性质的好意施惠于他人有待考察。再比如,孩子贴“三伏贴”后灼伤程度是否属非法行医罪的“情节严重”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尚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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