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行政区划沿革:北京、天津、河北是怎么分开的?( 四 )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成立后 , 当时国民政府建都南京 , 今河北境域主要属直隶省 , 后因直隶省名不符实 , 于1928年改为河北省今名 。

民国元年直隶省及顺天府辖境大致相当于今日的河北省大部(除邱县、馆陶、武安、涉县等县外) , 北京市、天津市全部 , 河南省南乐、清丰、濮阳、长垣4县 , 山东省东明、宁津、庆云3县 , 辽宁省阜新市(不含彰武县)、朝阳市及建昌县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不含克什克腾旗)及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各一部分 , 之后区域逐步缩小 。 民国3年(1914) , 北部区域的37县分别划入京兆地方及热河、察哈尔2特别区域 。 民国17年(1928年) , 原直隶省口北道10县划属察哈尔省 , 辖境缩小为今北京市大部(除市中心区及延庆县外)、天津市大部(除市中心区)、河北省大部(除南部邱县、馆陶、武安、涉县4县及北部承德、张家口2市) , 河南省南乐、清丰、濮阳、长垣4县 , 山东省东明、宁津、庆云3县 。 民国36年(1947年)河北省面积为14万253平方公里 。 东滨渤海、北邻辽宁、热河、察哈尔3省 , 西界山西省 , 南接河南、山东2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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