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周转资金,却深陷涉黑“套路贷”搭上了房子

  假借办理房产抵押为名 , 让被害人办理委托公证 , 从而获得房产的处分权 , 一旦有人上钩 , 套路就紧随其后 , 采用“空白协议”“虚高债务”等方式一步一步让被害人陷入圈套中 , 最终欠下巨额债务 , 再通过暴力讨债逼迫被害人及家属搬离房子 , 最终非法占有他人的房产 。

  2019年6月27日 , 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以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判处顾晓海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 并处罚金1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段浩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5万元 。

  不简单的民间借贷

顾晓海在无锡市成立一家金融公司 , 通过“套路贷”的手法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

  2015年初 , 顾晓海在无锡市成立了一家金融公司 , 从事贷款业务 。 随后 , 顾晓海拉拢其连襟段浩加入公司 。

  从事外墙保洁工作的朱晨 , 因手下的工人工作时受了重伤 , 四处筹钱给工人看病 , 朱晨为此欠下36万元的外债 。 经人介绍 , 朱晨认识了顾晓海 , 顾晓海帮其还掉了欠款 。

  2015年7月中旬 , 顾晓海打电话给朱晨 , 告知其本金、违约金、利息等加在一起 , 还欠自己40万元 。 为了偿还债务 , 朱晨不得已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段浩 , 让其帮忙向银行贷款50万元 。 不料 , 钱到账后 , 朱晨只拿到2万多元 , 其中的47万余元被顾晓海转走了 , 而多转的7万多元 , 顾晓海自称是找关系办贷款的费用 。

  本来只是借钱应急 , 现在却连自己的房子都搭了进去 , 朱晨这才意识到 , 自己掉入了顾晓海精心编织的骗局 。

  2017年上半年 , 朱晨和家人凑齐50万元 , 想把房子赎回来 。 顾晓海却表示已将房子作了二次抵押 , 必须给80万元才能过户 , 双方协商未果 。

  2017年5月 , 顾晓海带人来到朱晨家中让其和家人搬离 。 在顾晓海的暴力催款和威胁恐吓下再也无力还款 , 朱晨只好选择报警 。

  2018年3月22日 , 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

  无锡人童华做生意失败 , 急需用钱 。 2016年7月 , 经朋友介绍 , 童华来到顾晓海的公司 。 顾晓海提出 , 要办理完他项权证他才能放款 。 童华便将其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 , 向顾晓海的公司进行抵押贷款15万元 。 紧接着 , 顾晓海又提出第二个条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 当童华问及为什么要办理公证时 , 顾晓海只解释说 , 这是为保障自己的利益 。

  就这样 , 在顾晓海的授意下 , 段浩带着童华及其父母来到无锡某公证处 , 为了不让公证处产生怀疑 , 段浩让他们称与自己是亲戚关系 。 成功办理公证后 , 段浩获得了处分童华父母用于抵押的房产的权利 。

  急需用钱的童华怎么也没想到 , 自己父母的房子会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 , 顾晓海已经拥有可以任意处置该房产的权利 。 显然 , 这只是顾晓海预设“剧本”中的一条重要“剧情” 。

  2016年7月18日下午 , 童华带着父母一起到顾晓海的公司 , 顾晓海让自己和父母分别在三张空白借条、收条、借款协议上签字 。

  为什么协议都是空白的?童华也对此提出过异议 。 顾晓海解释说公司会计不在 , 所以没有填内容 , 并且承诺已经是朋友 , 自己不会乱搞 。 当童华提出要一份复印件时 , 顾晓海又以“行规”为由拒绝了这一要求 。

  合同签好后 , 童华的银行卡很快收到了15万元借款的到账提示 。 随后 , 顾晓海以平台费、信息费、服务费、2个月利息等名义要求童华还给其2万元 , 童华实际到手的金额只有13万元 。 急需用钱的他感觉吃了哑巴亏 , 但也只好照办 。

  不久 , 13万元被童华用来还了债 。 贷款到期后 , 他一直没钱还款 。 一次偶然的机会 , 童华和朋友吃饭时提起自己的借贷经历 。 “这可能是‘套路贷’ , 当心房子被他过户掉了!”朋友的一句话提醒了他 。 通过查询 , 童华发现自家的房产已经被过户到顾晓海名下 。 此时 , 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 立即打电话联系顾晓海 , 顾晓海称想把房子要回去 , 必须要支付25万元 。

  经过一番协商 , 两人价钱谈不拢 。 2017年2月 , 顾晓海找到社会无业人员陈晖 , 并为其准备一张与其签订10年的房屋“租赁协议” , 让其带着几个人拿着该协议“合法”入住到童华父母家中 。

  这一伙人在童华父母家一住就是十几天 , 眼看到了年关 , 童华父母却没有从家里搬出 , 顾晓海又心生一计 。 2017年4月 , 顾晓海以29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崔某 。 随后 , 崔某起诉童华父母让其搬离自己的房子 。 这时童华才发现 , 当初签的三份空白借条、收条、借款协议上 , 白纸黑字地写着25万元 。

  与童华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陈志越 。 2015年11月 , 陈志越向顾晓海提出借款人民币15万元 。 顾晓海用相同手法 , 让陈志越及其父母办理了以段浩为受托人的委托公证 , 并签订空白借款协议 。

  2016年3月 , 顾晓海以陈志越违约为由 , 指使段浩将该房产以37.5万元过户到其姐姐夫妻名下 。 2016年12月 , 陈志越已经偿还顾晓海人民币16万元 , 其中1万元作为利息 。 而此时 , 顾晓海的要价已提升到了40万元 。

  “套路贷”案情水落石出

  在立案侦查期间 , 梁溪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案件 , 发现这是一起套路满满的“套路贷” , 其和普通的高利贷有着本质的区别 , 该案顾晓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 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的心态进行放贷 。 实际上 , 顾晓海并没打算让被害人还钱 , 而是步步为营 , 通过“套路贷”的手法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 放贷不过是一个借口 。

  童华父母的房子当初是以46万元的价格买入的 , 顾晓海却以29万元的低价卖给了素不相识的崔某 , 检察官怀疑崔某母女的行为属于恶意取得 。 在全程引导侦查过程中 , 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做好崔某的思想工作 , 让其主动说出真相 。

  原来 , 在房子过户之前 , 顾晓海曾向崔某明确说明该房产是有纠纷的 , 崔某故意压低价格 。 双方达成一致后 , 顾晓海和崔某签了一个协议 , 表示“房子一旦过户 , 后面发生任何事情 , 都与我无关” 。

  经审查 , 法院责令顾晓海、段浩将上述房产归还被害人童华 , 如果不返还该房屋 , 责令顾晓海、段浩向其退赔损失人民币20.9万元 。 此外 , 对于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陈晖等人 , 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判处5人拘役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覃丽亲 范曾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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