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5年受理案件逾百万件( 三 )

  目前 , 中国共有环境资源审判机构1201个 , 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352个 , 巡回法庭70个 , 其他为合议庭 , 这些专门机构已覆盖重点地区 , 在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福建、贵州、江西、海南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现专门机构体系化 。

  各地法院结合本地实际 , 还积极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 。 浙江、河南、贵州等地法院以发布禁止令的方式在诉前或诉中实施行为保全 , 福建、江苏、江西、河南、贵州等地法院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玫瑰表示 , 福建法院多措并举 , 着力推动受损环境有效修复 , 福建法院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诉前、诉中、诉后 , 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引流冲污等多种修复形式 , 建立修复过程中的监督保障、检查验收、评估回访、风险防范等配套机制 , 加强对环境侵害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监督或回访 , 探索建立环境损害修复专项资金制度 , 有效规范专项资金的筹措渠道、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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