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工地负责人恶意欠薪躲回老家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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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工地负责人恶意欠薪躲回老家被刑拘

本文标题:江苏一工地负责人恶意欠薪躲回老家被刑拘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小市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工地负责人朱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16日,小市派出所接到鼓楼区劳动保障部门移交的一起案件,线索显示鼓楼区一工程项目负责人朱某拖欠民工工资。经查,朱某拖欠李某等6名农民工资合计10多万元,虽然鼓楼区劳动保障部门给朱某发出了《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是朱某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有意逃避。接到这一案件后,鼓楼警方多次与朱某联系。不过,朱某仍然刻意躲避,甚至声称自己在深圳,“随便你们处理好了”。针对这一情况,鼓楼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果断出击,于7月21日在张家港将朱某抓获。

朱某交代,其实他一直在南通老家,并未到深圳。他认为拖欠工资不算什么大事,没想到警方这么快就找到了自己。目前,朱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民警对其所欠的劳动报酬,正在积极追缴,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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