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在欧盟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二 )

  今年初 , 欧洲议会曾针对自家地盘上的示威活动通过一份决议 , 但没有点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名 , 还反复强调警方和执法部门的职权 , 认为示威和言论自由并非没有边界 , 必须根据《欧洲人权公约》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 , 服从于警务执法的限制措施 。 我本人在布鲁塞尔已经工作两年多 , 看到过欧洲的各种示威游行 , 也看到过欧洲警察对待示威中过激行为的执法方式 。 我们不会干涉他国内政 。 我们尊重别国的主权和司法 。 但我在想 , 如果香港的暴力行为发生在欧洲 , 欧洲的警察会如何处置?如果那些暴徒冲击欧洲议会 , 那些妄议香港形势的人是否还会姑息暴力行为?

  欧洲议会决议对香港广大民众要求维护和平法治的声音选择性失聪 , 反而指责香港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 。 一些欧洲政客口头上多次表示支持一国两制 , 但又鼓动在欧洲议会决议中写入欧盟对香港的民主承诺 , 强烈谴责中央政府对香港内部事务的干预 。 针对这种公开明显的双重标准 , 我们不禁要问 , 他们居心何在?有议员在讨论决议时指出 , 欧洲议会不是联合国 , 欧洲在教育别人之前 , 应先教育好自己 。 这一客观声音 , 值得欧洲议会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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