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撞死老人,“闯红灯免责”要细化( 三 )

同样 , “确保安全”该怎么判定 , 也没有客观标准 。 救护车闯红灯 , 是一种高风险行为 , 为了确保马路上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 以及救护车本身的安全 , 理当有一个标准操作规程 。 否则 , 不管三七二十一 , 一脚油门冲过去 , 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确保安全” 。 只有驶入入路口应减速并进行观察 , 在确认周边车辆行人都停止的情况下 , 才快速通过 , 才是谨慎的做法 。 如果没有标准可循 , 把“确保安全”只寄托于司机主观判断上 , 实在不靠谱 。

至于警报器的使用 , 更存在一个法律漏洞 。 救护车不开警报器的情况下闯红灯 , 车辆和行人根本得不到提前预警 。 这种情况下 , 怎么能做到及时避让?然而 , 对于警报器的开启 , 法律规定的是“可以” , 而非是“必须” 。 这意味着不拉警报闯红灯 , 尽管极具危险性 , 却是合法的 。 此前在有的司法判例中 , 法官就以此为依据 , 认定救护车未鸣报警器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 。 这样的合法既不合情 , 也不合理 , 也难怪许多人难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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