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流量论”虚妄性的一次自我证明( 三 )

  流量变现是新媒体领域的顽疾 , 更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 需要法治、平台、社会力量多管齐下 。 其中 , 提高违法成本是当务之急 。 数据造假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受到影响的企业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进行举报 , 执法部门也应当加大对数据造假的查处力度 。 另外 , 平台也应负起相应责任 。 比如 , 微博为应对“轮博”已将转发、评论量设置成“100万+”的显示上限 , 下一步还应阳光化、公开平台用户数据 , 推出对“大V”影响力计算更合理的演算法 。 此次打榜是一次惊人的媒介事件 , 同时也是“唯流量论”虚妄性的自我证明 。 在娱乐圈乃至社会长期沉迷流量数据的背景下 , 这起事件无异於一记警钟 , 提醒我们加大力度挤压流量泡沫 , 让口碑成为真正的流量 。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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