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者手机号过户要本人到场?那微信、微博和 QQ 呢?
办理手机号过户业务需双方本人到场 , 但办理去世者手机号过户 , 怎么办?
南京的黄有年最近就碰上这么件怪事 , 由于相依为命的哥哥去世 , 家中大小业务包括自己的低保都预存着哥哥手机号 , 所以黄有年想把哥哥的手机号过户到自己名下 。 于是 , 他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去移动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 , 但却被以 " 需双方本人到场 " 为由拒绝 。
这下可把网友气乐了:本人到场 , 你敢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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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 手机号到底能不能继承与过户?一直以来颇具争议 。
与手机号相似 , 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QQ 号、微博账号这些天天要用的号 , 能不能继承与过户也备受关注 。 对于这些虚拟账号 , 实践中是怎么做的?法律上又是咋规定的?咱们一块说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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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可以继承 , 已有先例
去年 , 江苏省溧阳市的刘先生就遭遇了与南京黄先生一样的尴尬——过户已过世的亲人手机号 " 需双方本人到场 " 。 但后来 , 不死心的刘先生将手机号码办理了遗产公证 , 确立了手机号码属于遗产 , 最终成功过户 。
当时 , 溧阳市公证处给出的解释是 , 手机号码严格来说属于国家 , 用户只有使用权 , 但涉及到个人权益的 , 应该属于遗产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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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现在这档子事 , 从中国移动的表态来看 , 继承人对身故人的手机号是可以过户的 , 也无需双方到场这样奇怪的理由 。 黄先生由于没去指定营业厅办理业务 , 才闹出了 " 死者手机号过户需本人到场 " 的误会 , 中国移动看来还得继续提升服务质量 , 加强客服培训 。
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刘家川告诉经济日报 ,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规定 , 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 但是随着互联网、通讯技术日益融入生活 , 手机号码所蕴含的财产属性日益增强 , 相应的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可以被继承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已经得到肯定 。
支付宝账号:不能继承 , 也不自动注销
经济日报采访人员致电支付宝 , 支付宝方面表示支付宝账号不能继承 。
事实上 , 每个支付宝账户都是独立账户 , 需要实名绑定个人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 , 人身属性具有不可替代性 , 同时该账户本身由于不具有财产属性 , 也不能继承与过户 。
当然 , 身故人账户中的钱 , 可以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相关继承人自行处理 。
要注意的是 , 即便账户持有者身故 , 该支付宝账户也不会自动注销 。 继承人可以在将账户余额全部取出的情况下 , 将该账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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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号、微信号、QQ 号:其实并不是你的号
作为现代社会移动通讯 " 刚需 " 的微信号、QQ 号、微博号能不能继承呢?
你想多了!
别说继承了 , 号都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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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和《QQ 号码规则》的规定 , 我们对自己的微信号、QQ 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
这些号码表面上是归个人使用 , 但实际上是腾讯为提供服务而创造出的数字标识 。 在用户注册前 , 已经明确了号码归腾讯所有 , 那么意味着用户只要使用了该服务 , 就只有号码的使用权 , 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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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 , 新浪微博虽然没有明确微博账号只有使用权 , 但却使用了微博服务使用人的定义 。 对于新浪微博账号 , 我们也只有使用权 , 没有处分权 。 就算你是大 V , 也不能擅自买卖、转让、出租你的微博账号或昵称 。
有网友抗议了 , 就算虚拟账号没有所有权 , 那我付出了那么多时间和心血 , 我的微博等级就这么废了?我的 QQ 靓号还想传给我儿子呢!
遗憾的是 , 你的微博等级和 QQ 靓号 , 还真传不下去……
刘家川表示 , 虽然具有现实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可以继承和转让 , 但一些涉及到人身权属性的虚拟财产 , 按照现有法律制度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
特别是虚拟账号 , 关系到用户投入的时间、情感等 , 还会衍生出众多附加价值 , 这些 " 附加值 " 很难用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去衡量价值 。 目前 , 我国民事法律对此没有明确定性 , 所以很难将虚拟账号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
不过 , 专家提醒 , 虚拟账号的继承有时也关系到死者的隐私利益保护 , 同时也与网络信用、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和互联网技术伦理等问题息息相关 。 未来 , 在这方面还应该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 更好地做到法律与情理相统一 。 (经济日报 - 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 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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