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超市卖场 长宁一见义勇为者却变恶意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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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的是王某东 , 他曾经是一名见义勇为者 , 也是一个热心的市民 。 现年46岁的王某东 , 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阶段 , 一家老小都靠他养活着 。 他明面上说自己是一位自由职业者 , 开设自己的网站 。 其实却天天混迹于上海的各大超市、卖场 , 在商场里逛来逛去、指指点点 , 比比划划 , 每个月还能固定收到多家公司打给他的钱 , 赚得盆满钵满 , 这个王某东究竟干的是什么行当呢?
从监控画面我们看到 , 穿着白色T恤的王某东在某生鲜超市、某大卖场以及一些大型商场晃悠 , 左顾右盼 , 指指点点 。
王某东还叫来了超市的管理人员 , 这是要做什么呢?
原来王某东以举报和投诉商家一些消防问题为名 , 逼迫这家生鲜超市每月向王某东支付了3500元 。
其实政府鼓励公民维权举报的行为 , 但到了王某东这里 , 事情却慢慢变味了 。 王某东经常光顾这些超市、卖场 , 并非去购买里面的商品 , 而是为了一样东西 , 那就是钱 。 而之后 , 他对位于宝山和普陀两家超市同样以投诉举报相要挟索要“保护费” 。
2017年7月 , 被告人王某东又将目光转向了一家亲子乐园 。
故伎重演 , 王某东用同样的方式胁迫这所亲子乐园每月向他支付1500元的顾问费 。
就这样 , 王某东乐此不疲 , 天天穿梭于这些超市、卖场、一些园区 , 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钱给赚了 , 每个月 , 商家都会乖乖地把钱汇入他的账户 。
王某东的这种行为终于让其中的一家受害公司坐不住了 , 他们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 长宁检方认为:王某东的行为并非建立在法律所赋予的索赔权上 , 而是以减少投诉或者撤诉为条件不断地向商家施加压力 , 以反复举报反复投诉为手段 , 迫使商家满足他各种不合理的要求 。 王某东以举报为名谋私利的手法 , 共敲诈所得人民币5.6万余元 , 他被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
近日 , 王某东被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并处一定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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