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非农业居民,可以享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吗?( 六 )
(3)针对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取得非设区市城市非农户口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 , 承包土地的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后 , 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或者依法流转;该土地如果被征用 , 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 因此 , 应该支持这类人的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 , 审判实践中也有支持的案例 。
(4)针对具有土地承包权 , 因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 , 成为非农户口 , 因村民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调整发包地的 , 处于保护土地流转权益 , 没有经过合法法律程序取消其土地承包权 , 仍应当确认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
(5)因各种原因挂在农村的“寄挂户”、“空挂户”、“自理口粮户” , 购房迁入或者外来务工人员落户 , 应当否定其具有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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