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来了!这些新变化要知道( 三 )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 , 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

8、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 , 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

9、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

10、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

11、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

在11条措施中 ,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的有3条(第1条、10条和11条) , 银保监会负责的有7条(第2-8条) , 证监会负责的有1条(第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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