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5℃以上,露天作业者不得加班

  深圳特区报讯 (采访人员 庄瑞玉)昨日 , 深圳发布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 采访人员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 ,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 , 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 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

  据介绍 ,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 , 用人单位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 , 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 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

  同时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

  而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 , 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 , 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 经认定为工伤的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视为工伤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