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20年后打老师”案宣判了 思考没结束

视频|“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一审宣判:被判1年6个月 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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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20年后打老师”案宣判了 思考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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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仁尧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微博@栾川县人民法院 图

备受社会关注的“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一案 , 日前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 , 经法院审理认定 , 被告人常太(化名)以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 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

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 , 借故生非 , 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 , 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 , 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 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 , 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鉴于被告有自首情节 , 系初犯、偶犯 , 可以从轻处罚 。 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作出上述判决 。

根据我国刑法 , 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从寻衅滋事的定罪和判决力度上看 , 这样的判决亦不算轻 , 相信是综合了一系列因素作出的 。

被告表示上诉 , 该案的最终结果如何 , 依然有待观察 。 该案作为一起打人事件 , 在舆论场获得远超一般案件的关注度 。 这种关注 , 来自复杂的案情本身 , 让一些人难以恩怨分明地选择一种道德站位 。 “小时候你对我凶”与“长大后我就扇了你” , 有着逻辑上的因果关系 。 这种前置暴力 , 是数十年后报复行为的源头 , 这种伏脉千里的关联 , 是令一些人五味杂陈的原因所在 。

就公众舆论而言 , 无论是当初学校里师生关系的不当 , 抑或是20年后的带有情绪的报复行为 , 暴力都不是解决矛盾的合理方式 。 暴力具有相当的延展性 , 可以“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 , 同时也不难理解 , 由于童年阴影 , 这种怨恨在20年漫长的时间里 , 对被告正常心智造成的伤害 , 催生出“报仇20年不晚”的近乎畸形的报复行为 。 从这个角度看 , 案件判决其实并不意味着反思止歇 。

一方面 , 舆论理当对殴打教师者作出谴责 , 这样的暴力报复行为 , 无论对当事人双方 , 还是对社会道德准则都带来了巨大伤害;另一方面 , 也需要严肃看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 , 如何构建健康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 , 保证他们的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健康 , 无疑还应付出许多努力 。

在数十年之后 , 曾接受过“暴力”教育的学生 , 是否能够放下过往 , 与历史和解 , 涵养出健康的行为规范 , 仍是公众和所有教育工作者需要关注的 。 如果能够借此形成公共层面的反思 , 促进形成更加健康科学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 , 那么 , 对该案的讨论 , 也算有了更加积极的现实价值 。

我们也要看到 , 在20年前 , 青少年保护、校园环境等问题 , 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不少漏洞的 , 这也应当成为今天的镜鉴 。 今天的青少年 , 理当生活在一种怎样的学习生活环境中?该案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

(作者:夏研 , 系媒体评论员)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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