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简要案情

2019年7月9日11时30分 , 赵某某驾驶蒙G91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霍林河大街东段魏家村村口处时与由西向东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 , 导致二轮电动车乘坐人吴某某当场死亡 , 李某受伤 。

事故发生的原因为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未按右侧通行 , 转弯未确保安全 。

通辽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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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 , 通辽市交管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 夏季天气炎热 , 驾车出行易疲劳、心情烦躁 , 应降低车速行驶 。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 , 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 , 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 驾驶人驾乘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时应戴好安全头盔;在变换车道或转弯时 , 随时注意观察周边路况 , 保持安全车距 , 要瞭望确认安全后再转弯 。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提示 , 平安出行 。

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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