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不是点外卖,推广尚早( 二 )

  网约护士上门需“首诊”

  “互联网+护理”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 , 为罹患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 实施意见明确 , 具备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派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部分项目如:腹透管维护、PICC维护必须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 。 同时 , 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 , 要对申请者进行首诊 , 对其疾病情况和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 。 评估认为可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 , 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 。 医疗机构还必须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 , 明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 。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主任科员黄锐说 , 不少人认为“互联网+护理”如同点外卖 , 随时可以通过手机呼叫护士上门 , 实际上这种是一种认识误区 。 “互联网+护理”有特定的服务对象 , 包括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及母婴人群 。 即便是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第一次使用“互联网+护理”服务 , 也必须由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 。 此外 , 关於“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支付 , 目前按照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收费规定 。 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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