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国务工染上登革热被遣返 质疑用人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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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国务工染上登革热被遣返 质疑用人方违约

本文标题:男子出国务工染上登革热被遣返 质疑用人方违约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出国劳工染上登革热被遣返,用人方是否违约?)

采访人员15日从宝应县司法调解中心了解到一则出国劳工患病返乡引发的纠纷。该县山阳镇男子程某,经中介公司介绍,前往斯里兰卡从事瓦工工作。工作期间,程某染上了登革热病,一度在工地晕倒,被用人单位遣返回国。程某认为,自己没干满承诺期限,被终止劳动关系,且未能按事先约定领到伙食费,中介应就此承担违约责任。他找到当地调解部门,请求帮忙维权。
在与中介电话沟通后,调解员发现,当事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见解分歧和对立情绪,便决定采取不见面的方式展开进一步协调,由调解员居中转达意见。通过一对一的交流,调解员很快弄清了程某与中介的各自想法。种种事实表明,之所以出现各执一词的局面,关键还是在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也未就相关事宜做出过约定。
在伙食费方面,程某提出了补助3000元的要求。然而,他所提供的两份证明材料,却无法支撑他的诉求。就此,调解员给出合理化建议,在没有协议作为依据的情况下,可以尝试着从日常交流的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中找寻证据。调解员还详细说明了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引导程某进行规范举证。
而针对所谓务工时间不合约定的质疑,调解员则是站在中间人角度作出劝导。通过透彻解读《民法通则》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让程某明白,生病离岗,属于一种“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据此认定对方存在违约的故意。而坚持带病用人,则明显是违法的。
在主持协调期间,调解员还曾多次主动联系程某的工友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全面调查取证。围绕存有争议的一些问题,比如程某有无主动提出回国申请,伙食费标准的高低,程某病情是否严重等,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证言,使证据链得到丰富和完善。
至此,调解员出具了和解意见。在依法驳回程某的一些不合理要求的同时,综合获取到的微信聊天截图,以及一些证人证言,调解员认定,程某索要3000元伙食补助的主张合情合理,应予支持。经过一番解释说明,当事双方表示愿意接受,并最终达成了书面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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