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9岁女童子欣的租客:感情屡屡受挫 曾为初恋自杀( 四 )

  黎清华说,这笔钱原计划几个月就能还,后来项目出了问题,曾姓老板一直未能还钱,他自己跑前跑后也没有得到报酬,“最多每次只拿到几百块的零花钱”。该曾姓老板后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11年。

  7月14日下午,新京报采访人员通过查询相关判决书证实,上述曾某确因以虚假合同骗取40万元工程保证金,于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但判决书中披露的案情并不涉及黎清华和谢某芳。

  黎清华承认曾在交往期间找谢某芳要过钱,“少则一两百,多则一千多,但加起来最多也就三千多块。“

  两人的感情从2003开始,最终只持续了一年多时间,并未结婚,2005年左右,两人分手后不再联系。

  与黎清华交往期间,谢某芳私下仍和黄自强保持联系。黄自强回忆,谢某芳曾多次在电话中倾诉自己感情不顺,和黎清华经常吵架。在他看来,谢艳芳从一个不缺钱的人变成“骗钱的人”,或许和第二任男友有关。

  在2005年的一通电话里,谢某芳还是在抱怨自己过得不好,这次通话后,两人失去联系。后来,黄自强多次向人打听谢某芳的下落,但始终没有音讯。

  据杭州警方7月14日发布的通报,2005年,谢某芳经人介绍与梁某华共同生活至今,未办婚姻登记,两人名下无房产、无车辆、无股票股权,近两年来多次以欺骗手段向亲友骗取钱财,用于旅游及日常生活。由于两人诈骗行为已持续多年,其通过实施诈骗满足日常开销的状况越来越难维持,自杀前银行卡余额加现金仅剩31.7元。

  7月13日,在平定镇采访时,谢某芳的大哥谢信玉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8年前,谢某芳曾以买房为由,骗走他一位弟弟种菜攒下的三十余万元。“后来我母亲生病,她问我们几个哥哥一人要五千元,说是到美国买药,我们没给。”

  此前有媒体采访了一位曾和梁、谢二人共同在泸沽湖旅游的“驴友”,该驴友称,短暂相处几天后,梁经常给她发旅游视频,后来向她借钱,但被她拒绝。

  7月14日,谢信玉带新京报采访人员来到自家老宅前。最右边的一间屋子曾属于谢某芳,门上贴着红底金字“五福临门”,房屋如今已闲置多年。谢信玉说,按照当地风俗,她的遗体将由男方家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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