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9岁女童子欣的租客:感情屡屡受挫 曾为初恋自杀( 二 )

  20多年前,两人相识并开始交往。当时,黄自强18岁,谢某芳20岁,他是谢的初恋。谢某芳在东莞的工厂里做技术工人,一个月能挣到2000元,而当时的黄自强是客车售票员,月工资仅有300元。“一直都是我花她的钱,她从来没花过我的钱。”

  黄自强透露,当时谢某芳经常给他买各种名牌衣服,还打算买一辆三万多元的摩托车送给他,被他极力反对后才放弃。“她在自己身上不怎么花钱,但对我从来都很大方。”

  黄自强说,谢艳芳喜欢小孩儿,一个月挣2000多的时候,几个侄子的学费都是她在交。遇上亲戚家的小孩子,她也很乐意带他们去玩,去吃好吃的。

  黄自强自幼父母双亡,由奶奶抚养成人,家境贫寒。而谢某芳在家中有5个哥哥,备受宠爱,“像公主一样”,这段感情自然遭到了谢家人的强烈反对,谢母甚至扔石头赶过他。两人去看电影,几个哥哥会跑到影院把谢某芳抓回去。“后来她从家里拿出户口本要和我登记,她母亲就说把你拿去喂狗之类的话,要死要活的。”

  黄自强回忆,谢某芳性格有些偏执,自己大部分时候都顺着她。一旦两人吵架,他怎么哄都没用,但等谢某芳气消,反而会反过来哄他。

  得知谢某芳投湖自杀的消息后,黄自强本打算去协助认尸,后考虑到路程太远才作罢。“她的左手臂有5处疤痕,脖子上还有3处。”这是黄自强计划用来辨别尸体的主要依据。

  这些伤疤来自26年前。

  黄自强回忆,1993年农历六月份,有一次谢某芳问自己爱不爱她,语气有点凶巴巴的,“我就故意逗她说不爱,她立马跑进屋里”。 尾随其后的黄自强赶到时,谢某芳已经用剪刀刺伤了自己的手臂,鲜血横流,脖颈处也有伤口在流血。他手忙脚乱地按住止血。

  谢某芳被送到医院救治,医生告知,脖子上的伤口只差两毫米就会伤到主动脉。当天,谢家人还曾报警,不过,警方听取陈述后认定为家庭纠纷,不予立案。

  那时,黄自强已经和谢某芳住在一起。当天,黄自强怕回去尴尬,一直到凌晨两点多,他才悄悄回到家门口,让他意外的是,谢某芳正坐在屋里等他。

  黄自强回忆,发生这次意外后不到10天,谢某芳的伤口还没养好,就回到东莞继续打工挣钱。此后,两人分开过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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